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

ความหมายและการใช้ “历、厉、励”之辩


“历、厉、励”之辩



 

在教學中發現學生對于同音形近字“历、厉、励”容易混淆,張冠李戴現象比較嚴重,書寫時經常出現“历害、鼓厉、再接再励、厉史”之類的錯誤。光是提醒,效果不佳。于是,我特意安排了如下辨析環節:

常易寫錯的詞語:

1.历──历史、历來、經历、日历 (表示“經過”的意思時,通常用“历”字)



2.厉──嚴厉、厉害、再接再厉、正言厉色 (當表示“嚴肅、過甚、很”的意思時用“厉”字)

3.励──鼓励、獎励、励志、勉励(當表示“勸勉、奮勉”的意思時,用“励”字。)



曆_漢典
  1. 推算歲時節氣的方法。如:「時憲曆」「四分曆」「太初曆」。《淮南子・本經》:「星月之行,可以曆推得也。」
  2. 記載年、月、日、節氣等的書冊。如:「日曆」「月曆」。《樂府詩集・卷七十三・雜曲歌辭十三・古辭・焦仲卿妻》:「視曆復開書,便利此月內。」《舊唐書・卷三十二 ・曆志一》:「玄宗召見,令造新曆。」
  3. 年代、壽命。《漢書・卷十四・諸侯王表》:「周過其曆,秦不及期。」


歷:
1. 經過。如:「歷劫」、「歷險」、「歷盡滄桑」。
2. 踰越。《呂氏春秋》:「徑庭歷級,非禮也。」《徐霞客遊記》:「一步一喘,數里,始歷高巔。」
3. 過去、已經過的。如:「歷代」、「歷屆」、「歷史」、「歷年」。《宋書謝靈運傳論》:「至於先士茂製,諷高歷賞。」
4. 分明的、清晰的。如:「歷歷在目」、「往事歷歷」。《黃鶴樓》:「晴川歷歷漢陽樹,春草萋萋鸚鵡洲。」
5. 過去的經驗。如:「學歷」、「資歷」、「履歷」。
6. 遍、盡。《周禮》:「凡宰祭與鬱人受斝,歷而皆飲之。」《詠史》:「歷覽前賢國與家,成由勤儉破由奢。」

p.s. 其它暦”““歴”兩個為異體字。



补充一点。简体字“历”的“历法”义,在古典文献中的规范字形是“曆法”,但该“曆”被写作“歷”也非常普遍,可以;但“歷”的其他义项的繁体写作“曆”则绝对不行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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