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弄不明白“做”跟“作”的區別。例如,應該寫“做貢獻”還是“作貢獻”、“做準備”還是“作準備”,等等。究竟應當怎樣正確使用“做”和“作”? (寄自德國)
的確,“做”跟“作”的使用不容易掌握,但注意到以下幾點,就能比較正確地使用“做”跟“作”。
1、在書面語色彩的詞語中,特別是成語中,要用“作”。
例如:作罷、作廢、合作、振作、作壁上觀、敢作敢為、苦中作樂、以身作則等。
2、在口語色彩的詞語中,用“做”。
例如:做工、做聲、做客、做夢、做人、做生意、做賊心虛、小題大做等。
3、從詞語的搭配說,“作/做”後面的詞語如果常作為動詞使用,一般用“作”。
例如:作報告、作比較、作研究、作證明、作貢獻、作準備、作記錄、作檢查等。
注:“工作”雖然常用來做動詞,但是人們習慣寫“做工作”,而不寫“作工作”。這樣寫避免了“作”跟“工作”的“作”同形,使得“做工作”這一述賓結構在書面上更加清晰。
4、從詞語的搭配說,“作/做”後面是名詞(這些詞語不能用來做動詞)時,一般用“做”。
例如: 做筆記、做功課、做好事、做家務、做生意、做手術、做體操、做作文等。
5、從所要表達的意思說,表示製造具體東西時,用“做”。
例如:做飯、做鞋、做家具、做衣服、做飛機模型等。
具體確定詞語中用“做”還是用“作”,或者確定跟某一詞語搭配時用“作”還是用“做”,建議大家參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《現代漢語詞典》。 (杜永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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